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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立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制度

来源: | 作者:中国社会报 | 发布时间: 2023-11-30 | 37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建立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制度

本报讯  (记者 张  俊)  日前,上海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持续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护理水平。《指导意见》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指出,上海市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护理员进行非学历教育的在岗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20课时。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秉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素质;加强指导,形成机制”的原则,由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直接或委托其他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持有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由市民政局组织集中培训;持有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三级)的养老护理员由区民政局组织集中培训;持有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四级)的养老护理员由各养老服务机构或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培训;无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持有初级工技能等级证书(五级)的养老护理员由各养老服务机构自行组织培训。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还将对养老护理员年度在岗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将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落实情况纳入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内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工作。